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24-09-10
图书馆为方便读者,在一楼东、西入口处设有存包柜。为维护读者公共利益及公私财物安全,请读者自觉遵守以下规定:
第一条 存包柜内不得存放易燃、易爆、有毒等违禁物品。如违反规定,造成不良后果,将追究存包人的责任。
第二条 请勿将贵重物品放到存包柜中。
第三条 当柜口异常时,请及时与图书馆工作人员联系。
第四条 禁止长期占用存包柜,读者离开图书馆时务必将当日所存物品取走,如发现违反规定者,将收取超期占用费5元/日,超期5日以上者,图书馆强制清柜,物品丢失,概不负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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