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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复大学图书馆读者入馆须知
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24-09-10

第一条 图书馆开放时间为8:00-21:30,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开放时间另行通知。

第二条 校内读者凭校园一卡通或通过人脸验证授权识别,经入口通道进入图书馆。非本校人员如需入馆,须提前一个工作日向图书馆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。

第三条 禁止将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馆文献带出馆外。离馆时请走监测通道,如遇监测仪报警,应主动接受工作人员检查。

第四条 读者入馆应衣着整洁,举止文明。

第五条 读者应自觉维护馆内秩序,保持安静,请将电脑、手机等电子设备调至静音模式,禁止大声喧哗,阅览区域内禁止接打电话或视频通话。

第六条 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,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、有毒等危险品入馆;严禁在馆内吸烟和使用明火;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;严禁携带电动车电瓶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器设备入馆。

第七条 读者应有良好的公德意识,如需落座学习须提前预约座位,入馆后对号入座,禁止占座行为,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,离馆时请带走所有个人物品,图书馆不负保管责任。

第八条 文明阅览,读者应爱护所有公物,禁止随意挪动任何馆内设施,禁止涂划、撕毁、藏匿书刊。如若损坏公物,照价赔偿。

第九条 读者应保持馆内卫生整洁,禁止随地吐痰,乱扔废弃物;禁止携带食品和饮料入馆;禁止携带宠物入馆;雨伞须置于雨伞架上,以免弄湿地面和书刊。

第十条 未经图书馆批准,禁止在馆内随意放置各类海报、喷绘等,禁止在馆内进行商业性摄像、摄影及其他活动。

第十一条 读者应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,违反上述规定者,图书馆将根据情节轻重,进行批评教育和相应处理(如通报批评、暂停入馆及借阅权限等)。情节严重者报学校相关部门给予处分。

第十二条 读者如遇困难或有特殊需要,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。